欢迎访问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要闻
要闻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高效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4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力求改到位、改彻底。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大力解决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又注重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制度16项,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提升一个领域的工作水平,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巡察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制定的106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完成。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谋划。院党组自2025年1月起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巡察反馈后,院党组每半月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整改进展,累计召开10次会议。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涉及巡察整改的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积极采纳工作建议,有效提升了整改质量和效果。

2.推动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不够彻底。

一是谈心谈话制度仍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围绕岗位职责、近期表现及个人特点等内容开展各层级谈心谈话156人次,并建立台账跟踪评估。

二是对门户网站管理仍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编辑与更新,检务公开等工作已在边巡边改阶段整改到位。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方面

1.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存在不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以来专题学习贯彻10次。二是以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促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学、党员自学的“五学”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以来,共学习贯彻28次。

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推动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每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以来,共学习贯彻7次,交流发言13次。

三是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度检察委员会学习计划》,着力提升学习效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检委会制度,2025年以来,共召开检委会会议9次,集中学习5次,审议议题18个。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明确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为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人。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涉黑恶案件检察建议制发工作,并监督被建议单位执行,加大扫黑除恶“两法衔接”力度。三是建立涉黑恶线索核查台账,对“打早打小”十类案件线索进行专项核查摸排。

二是参与社会治理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升干警参与社会治理的思想自觉。二是针对云安近三年来案发较多的前十类犯罪案件开展专项调研,分析成因特点,向区委提交犯罪治理专题报告,主动履职参与社会治理。三是深化“检察+人大”“检察+政协”双向衔接,促进提案建议与履职办案衔接;与阳春、郁南检察机关建立流域生态资源保护模式,强化跨区域水源污染防治;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云安扬尘防治、大气环境治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

三是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省、市、区委关于“百千万工程”的文件精神,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推进降水村法治公园、立法主题公园建设,投入资金建设法治凉亭、法治宣传栏、公共座椅等公共设施。三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区7个镇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整治;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成立云安区腐竹行业协会;推动建立“一次性闭环执法”扬尘污染防治联动体系,督促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四是推动数字检察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分析获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条,发出相关检察建议并已督促整改完成。二是高位推动。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数字检察工作,要求数字办继续督促各业务部门积极研究和应用监督模型。

五是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监督工作,2025年以来监督立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案件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二是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对2件涉嫌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已裁定再审。三是加强公益协作,联合区林业局、广东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开展涉案保护野生植物紧急救护和后期管护工作,通过办理野生植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专案并形成长效协作机制。四是加强与司法、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研判行政案件的处理,统一法律适用,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制发3份个案和类案检察建议,并获得采纳。

3.履行检察核心职责短板弱项较多。

一是“四大检察”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刑事检察质效提升情况。2025年以来,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2次、检委会会议4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采纳整改率100%。二是民事检察质效提升情况。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加大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对2件虚假诉讼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得法院的采纳;对2件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建议执行回转以及继续执行,实质性解决当事人的诉求。三是行政检察质效提升情况。加强对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和行刑反向衔接的监督,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份,对不起诉刑事案件按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定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5份并获采纳。四是公益诉讼检察质效提升情况。聚焦服务“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开展食药品安全、野生植物保护等6个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共受理立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提出磋商、检察建议25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其中野生植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院典型案例。

二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综合履职工作,综合履职适用率达16.16%,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二是加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2025年以来,发现线索2条,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三是打造“未检+校园”“未检+网络”多元法治宣教矩阵,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2025年以来,开展普法宣讲活动34场次,发布原创作品10篇。协同学校开展思政教育,两次前往特殊学校开展帮教矫正工作。

三是检察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并经检委会审议通过。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议案范围,2025年以来,共召开检委会9次,议案5次12件,相关案件处理均已按照检委会决议结果落实到位。

四是派驻石城检察室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派驻检察室办公场所。完成办公场所装修与设备配置,派驻检察室已于2025年8月1日正式进驻办公。二是建立流动检察工作机制。已配备检察官和书记员负责检察室工作,结合区镇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协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工作8次。

五是检务公开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相关信息已按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更新完毕。官方门户网站已于5月30日正式重新上线,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检务公开。

4.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将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2025年以来,已组织学习7次。二是修订完善《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进一步提升应对意识形态风险的能力。

二是对涉检涉法网络舆情应对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日常调度,制定相关制度并加强舆情监测工作。

三是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整改落实市委保密委巡察保密专项检查反馈的8个问题,并向市委保密委反馈整改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派生定密审签流程,明确定密保密事项和相关责任人员。三是制定了《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计算机实行内外网隔离,专机专用、专人负责。四是加强保密培训教育,邀请市保密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干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2025年上半年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压实责任链条。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党组书记、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召开分管部门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检务督察质效。安排专人负责检务督察工作,组织政治部干警学习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培训内容。二是加强纪律教育。通过讲授纪律教育党课,引导干警严守纪律规矩。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共开展各层级谈心谈话156人次。

3.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一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个规定”学习教育。党组会研究部署1次、党支部学习3次,召开全院专题警示教育大会1次。二是通过“云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宣传“三个规定”,发布专题信息2条。

二是司法办案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审核。所有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均经检委会审议决定。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检察官评查案件85件,并形成评查报告2份;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所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三是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采购流程。明确定点采购相关供应商均在目录内依法择优选取,并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规范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批后采购”制度。

四是饭堂管理长期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引入两家食品企业作为饭堂食品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实现有竞争有比较。二是修订完善饭堂收费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财务、采购和验收登记,并安装用餐登记与收费系统。

4.内控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执行财经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落实“先审批后采购”制度,并定期向党组汇报财务支出情况。二是推动未办公务卡人员补办。2025年以来,共13人开通或补办公务卡。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实行依公务类型派车模式。二是加强公车日常管理,严格使用公车管理平台,规范用车登记事项。

三是个别办公用房修缮标准过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内审制度,明确修缮时参照的相关标准,并需多方比价后择优采购。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方面

1.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不够强。

一是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典型案件。巡察进驻以来,院领导带头参与办案103件,1件入选省检察系统典型案事例,1件获评2024年度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二是带头化解矛盾纠纷。落实检察长接访日轮值制度,院领导包案3件,包案率100%。院主要领导接访群众1人次并解决事项。三是带头把好案件质量关。在2024年评查的85件案件中,院领导带头评查共26件,占比30.6%。四是带头发挥业绩考评示范作用,一体抓好“三个管理”。2025年第一季度入额院领导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中成绩获优秀,检察长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业绩考评工作中获第二名。

二是议事决策能力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共召开党组会14次,议题均会前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会中深入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有效提升议事决策能力。

三是党组议事规则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程序。落实《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党组议题须提前填报《党组议题审批表》层报党组书记审批。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需回避情形均落实回避制度。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党组和政治部均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为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打下良好基础。

2.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大。

一是员额检察官队伍年龄及专业结构有待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培训、组建办案组、以老带新、旁听检委会等方式,加大对年轻检察官助理的培养力度。二是组织员额检察官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培训班”等培训,切实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干部队伍培养交流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法警一名,增强法警队伍建设。二是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符合轮岗条件的财务人员调整了岗位。

三是物业人员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业务需求,由物业公司与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分类定岗。

四是落实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因私出国(境)人员台账,及时办理备案信息变更3人。二是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证件管理,干警所持证件均已集中保管。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

一是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夯实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党组和机关党委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分析当前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研讨部署。

二是党建引领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将军令·益心为公”党建品牌内涵,创建两个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品牌,申报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征集评选。二是制定2025年度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压实责任、明确重点。三是通过“以赛代训”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参加第一届云浮市“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两个项目分别获服务增效项目、党建赋能项目三等奖,机关党委获优秀组织奖。四是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6次。

三是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会前严格落实“四必谈”;会中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措施、限时整改。二是机关党委派员列席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现场点评并提改进建议。三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书记、检察长讲授1节专题党课,各党支部书记结合岗位实际讲授“微党课”3节。

四是党务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通过列席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加强督导,共开展6次。二是针对漏收预备党员党费问题,机关党委已一次性收回并补缴。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市直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手册》,进一步增强对党建工作的熟悉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638526;邮政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云路10号,邮政编码527500;电子邮箱gdyajc390@163.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0月22日